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6-08 B070版 作者:

  (上接B69版)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6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2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2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 年 6 月 27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88 号 B 栋 11 楼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3年 6月 27日下午 16:3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箱(发送至 ir@transwarp.io)

  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 2023年 6月 27 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88 号 B 栋 11 楼

  联系电话:021-61761338

  邮箱:ir@transwarp.io

  联系人: 李一多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环科技”、“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股本总额均将大幅度提升,募集资金将充实公司资本实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但由于短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程度将较小,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被摊薄。

  1、财务指标影响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3年11月末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2,066.64万元(含本数),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24,168,413股(含本数)。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股数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3)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限制性股票归属等对公司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股本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后公司2023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2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23年度现金分红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7)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134.7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35.90元。假设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2年基础上按照增亏20%、持平、减亏20%三种情况测算。

  (8)以上仅为基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目的所作出的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承诺,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测算。

  二、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项目的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实现预期收益需要一定时间,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短期内会有所下降;但是随着募集资金效益的逐步实现,这一状况有望得到逐渐改善。

  此外,若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存在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可能摊薄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核心技术壁垒,扩大产品线覆盖范围,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此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风险防范能力和整体竞争力,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量化投研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知识中台建设项目、数据分析大模型建设项目、数据要素安全与流通平台建设项目、研发及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其中智能量化投研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知识中台建设项目、数据要素安全与流通平台建设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产品的升级研发,实现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是现有业务的延伸和拓展,数据分析大模型建设项目则是在现有业务之下开发形成新产品线。研发及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则是为公司研发及运营活动提供场地及设备支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基础。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上述方面的储备情况分析,详见《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坚持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公司将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坚持自主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公司未来将通过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等措施,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针对核心技术成果在全球范围内申请专利保护,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主知识产权。

  2、加强内部控制和人才建设,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公司已经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体系,未来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持续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内控制度持续有效实施。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精细化管控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降本增效。此外,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促进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同时,公司将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和金额,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尽快实现项目收益,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充分调动公司研发、采购、生产及综合管理等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各方面人员及时到位。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于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及比例等进行了明确。公司还制订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本次发行后三年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

  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孙元浩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吕程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2、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9、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范磊、佘晖、赞星投资中心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出具承诺如下: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2、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承诺方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给予补偿;

  3、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承诺方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珺辰、温烨、张立明、黄宜华、邬健敏、马冬明、李一多,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8、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公司董事郭凯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按照有权机关的生效裁判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8、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会计估计变更,对固定资产-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将折旧年限由3年变更为3-5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以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为基础初步测算(未经审计),预计减少2023年度折旧金额约376.43万元。

  2023年6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拟将固定资产-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由3年变更为3-5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现有服务器性能稳定,使用寿命明显超过原定的3年折旧年限。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的评估结果,并结合行业状况,对固定资产-电子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折旧年限由目前的3年调整为3-5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估计、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以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为基础初步测算(未经审计),假设不考虑2023年3月31日之后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预计对未来各期的折旧金额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正数为折旧增加,负数为折旧减少

  如上表所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变更依据充分,理由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该项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星环科技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3号),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210,6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34元,共计募集资金1,430,169,804.00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54,662,223.93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375,507,580.07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上市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674,703.78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47,832,876.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37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137,550.76万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34,783.29万元差异2,767.47万元,均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经支付。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未明确划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节点,承诺投资金额为承诺投资总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

  承诺投资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未达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公司未明确划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节点,目前项目按计划推进中。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3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且尚未到期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金额为82,800.00万元,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金额35,3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金额18,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金额15,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金额14,500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28,863.8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07,093.10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293.1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82,8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07,093.1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7.86%,公司将根据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将上述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未明确划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节点,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为承诺投资总额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任何承诺

  [注2]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第四季度效益远高于其他三个季度,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仅按照年度预计效益,故季度的募投效益实现情况无法测算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本版导读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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