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7月08日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7-08 B003版 作者: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信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可以与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以代销机构相关规则为准。

  (2)有关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业务规则请查询2008年10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的公告》。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邮编200120,直销传真:021-50120895,客服热线:400-666-0066。

  4.1.2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并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3) 有关本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销售机构查阅《信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进行查询。

  (5)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8日

本版导读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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