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3-030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8)已于2023年8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9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株洲国投”)《关于提请增加天桥起重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目前,株洲国投持有公司341,071,926股份,持股比例24.08%,株洲国投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且该提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职权范围,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除增加以上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深交所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3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明路266号天桥起重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提案1-3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3年8月30日及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提案1、2、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提案4仅选举一名股东监事,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星期五)9:00一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899号动力谷F区2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sid@tqcc.cn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刘苗妙 电话:0731-22504022
邮箱:sid@tqcc.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23”,投票简称为“天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深交所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3-029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名(监事王佳女士已辞职),实到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王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起生效,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李佳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经审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未兼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选举通过后职工监事人数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5日
附件:
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佳,女,199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南神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行政助理、株洲市世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部主管、株洲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专员。2023年2月起任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李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李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