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 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3.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8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3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97,8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最高成交价为18.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7,836,107.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月1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8,110,391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4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科技”),就鑫泰科技向中信银行申请的15,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鑫泰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信银行《保证合同》
保证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债务人: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迟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4,7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69%;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鑫泰科技)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