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3-041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9-05 B071版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2,761,12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2,761,12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83号文核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悦护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2,761,128股,并于2023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公司4位股东:李志彪、朱威莉、李诗源、杭州希望众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2,761,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20%,将于2023年9月1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21年4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9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106,670,000股,本次转股后,发行人的总股本为158,938,300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发行人总股本由106,670,000股增加至158,938,300股。

  2、2021年9月1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158,938,300股不变,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102,761,128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为56,177,172股。

  3、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之后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授予67人限制性股票90万股。本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59,838,3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103,661,128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为56,177,172股。

  4、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218,652股,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3,796,787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6,041,51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380,38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3,661,128股。

  5、2022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另1名激励对象因去世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6,021,51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380,38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3,641,128股。

  6、2022年8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5,951,51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380,38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3,571,128股。

  7、公司于2022年0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05月1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2年11月15日,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05,071股,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724,564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5,226,949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1,655,82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3,571,128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根据《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李志彪、朱威莉和李诗源承诺:

  1、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本人于承诺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以上承诺在公司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同时,李志彪和朱威莉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还分别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二)根据《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希望众创承诺:

  1、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本企业于承诺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同时,希望众创的合伙人李红承诺: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三)在希望众创的合伙人(除李志彪和朱威莉)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闵桂红、陈昶、汪晓涛、钟磊、曹凤姣和虞进洪还分别承诺:

  1、若本人于承诺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以上承诺在公司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豪悦护理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02,761,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20%。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1日。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4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5、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本版导读

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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