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9-15 B071版 作者:

  (上接B70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5.67亿元,除本次股权处置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情况外,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以上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3.46%。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处置卓润生物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事项,除卓润生物股东苏正常、胡建清、姚逸宇已共同向湖南卓润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外,卓润生物及卓润生物除淳辉昭润、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德昌龙之外的全体其他股东均已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事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淳辉昭润因受证监会关于私募基金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期限的限制,本次不提供担保或反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处置完成后,公司为湖南卓润提供的担保在被解除前,将构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虽然交易各方已就上述担保事项作出约定及切实的处置安排,但若湖南卓润未履行前述债务的偿还义务且各相关方无法履行与担保处置相关的约定及承诺的,上市公司可能面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及相应的损失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0日

  至2023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3、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1回避表决;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3、4、5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9月26日-9月2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ir@szyhlo.com),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9月27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董秘办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84821649

  联系邮箱:ir@szyhlo.com

  联系人:周江海、邵亚楠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3-09-1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