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3-067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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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7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议案1-2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以及2023年9月27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议案2、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议案3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3、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6楼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冰峡、胡茜
电话:0755-86225886 26094882
传真:0755-86225774 86225772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6楼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sztmzq@tianma.cn
邮编:518052
5、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50”。投票简称为“天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审议议案时,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法人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3-066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和2022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3-065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5人,分别为:汪名川先生、焦燕女士、林晓霞女士、刘伟先生、陈丹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监事会同意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3-06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12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12人,分别为:彭旭辉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骆桂忠先生、成为先生、张小喜先生、汤海燕女士、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彭旭辉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骆桂忠先生、成为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张小喜先生、汤海燕女士、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另行发出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0月17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