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3-05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10-16 B006版 作者: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盛理平,监事会主席蔡建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盛理平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0,7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公司监事会主席蔡建胜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6,2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盛理平,监事会主席蔡建胜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增加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并在时间过半时披露了进展公告,不存在违规情况。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1、盛理平、蔡建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14日

本版导读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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