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4-002 债券代码:128070 债券简称:智能转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1-10 B032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57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2021年1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99,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最高成交价为7.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270,19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后因上述议案需要调整,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1月19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完成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事项,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1,762,000股。故本次回购方案剩余37,940股尚未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二、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完成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

  鉴于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回购股份剩余37,940股尚未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且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故公司拟将本次回购方案剩余的37,94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7%)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1)以上变动前总股本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数据。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最终注销事项完成后的总股本与当前总股本实际数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四、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注销手续,以及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后续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

  五、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决;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议决;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4-003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国债逆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合理利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2、投资额度:在授权期间内任一时点的国债逆回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

  4、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

  三、投资的收益、风险与内部控制措施

  1、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

  鉴于国债逆回购利率受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影响具有波动性,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暂不可准确预测。

  2、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

  国债逆回购产品属于低风险、高流动性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谨慎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国债逆回购产品在成交之前,收益率受市场影响,成交后不再承担价格波动风险,因此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对交易无影响。

  3、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财务部为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人为交易的第一责任人。

  (3)公司审计部为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监督部门。审计部负责审查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审计部负责人为监督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国债逆回购具有周期短、安全性高、收益较高的特点,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入国债逆回购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另外,公司也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回购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也能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被占用,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同意使用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同意使用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资金使用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4-004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8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了2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30亿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408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070”。 根据有关规定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7月8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1月8日至2025年7月2日。

  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8月30日,累计可转债转股股数88,685股,已于2023年10月13日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2月29日,累计可转债转股股数2,669股。

  二、 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股本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37,940股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2,669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2,669元;因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37,94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37,940元。因此,综合上述事项后,公司总股本减少35,271股,注册资金减少35,271元。

  现将修订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除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此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4-005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29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9日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4年1月25日(周四)下午14:00,在公司101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4-006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9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9日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明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同意使用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4-007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周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9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58号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2024年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全部议案均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均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下午16:3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怡

  联系电话:0510-88551877

  传真:0510-88157078

  邮箱:sjf@wuxismart.com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58号

  邮政编码:21411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案表决意见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附件二: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此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下午16:30。

  3、请用正楷字填写(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7”,投票简称为“智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版导读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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