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1-23 B066版 作者:

  (上接B65版)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程乐鸣先生、张春鹏先生、单辰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相关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程乐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提名张春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3、提名单辰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拟修订的各项制度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储能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储能电站,规划容量为100MW/220MWh(交流并网点处),项目投资总额约3.93亿元。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变革的政策导向,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展新能源领域的业务,从传统能源到新能源的转型升级。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投资建设储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2月7日14:0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9)。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04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昱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赵昱东先生、童英栽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相关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赵昱东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2、提名童英栽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拟修订的各项制度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3-008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储能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

  ● 投资金额:3.93亿元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等综合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2、本项目尚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能否审核通过及通过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3、本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慎投资,逐步拓展,实际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新型储能作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装备基础,对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保障能源安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建设的储能电站为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规划容量为100MW/220MWh(交流并网点处),项目投资总额约3.93亿元,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政策导向,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展新能源领域业务,从传统能源到新能源的转型升级。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储能项目的议案》,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开展储能电站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具体事宜。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

  (二)实施主体:浙江越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三)投资金额:3.93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四)实施地点: 绍兴市嵊州市

  (五)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建设内容:建设100MW/220MWh(交流并网点处)锂电化学储能电站

  三、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进行储能电站的建设、管理与运营,注册登记的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越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办公楼3楼(住所申报)

  注册资本:7,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有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型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建设100MW/220MWh(交流并网点处)锂电化学储能电站作为电网的配套基础设施,参与电网的调峰、调频服务,将能够迅速并有效地缓解区域电网调频资源不足的问题,提升电网新能源消纳能力,有利于提升传统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满足系统电力供应保障。

  公司积极拓展新型储能应用场景,建设化学储能电站是基于当前行业政策、行业发展前景、市场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完善公司储能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项目成功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等综合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本项目尚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能否审核通过及通过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三)本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慎投资,逐步拓展,实际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进展,如后续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本版导读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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