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9 转债代码:113061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1-30 B033版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9时在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秘办已于2024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期限为自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请见同日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一)、(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转债代码:113061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10时在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秘办已于2024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群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新增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新增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

  转债代码:113061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增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830号文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完成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027,358.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8,972,641.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2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23号)。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 1443号文批复,公司于2024年1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60,726,10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7.88元。公司该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514,826,899.52元,扣除发行费用16,389,101.0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98,437,798.4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 10029号)。

  上述募集资金均为专户存储。

  (二)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授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其中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到期前须归还至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自2023年7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亿元,公司将在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即2024年6月30日前将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拓普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二)根据《拓普集团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该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注]:公司该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98,437,798.43元,公司将在履行审议程序后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分配调整。

  (三)募投项目专户余额、已累计投资数额、工程进度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根据公司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拓普集团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2)公司于2024年1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024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029号)。审验结果确认:截至2024年1月16日止,公司本次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726,104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3,514,826,899.52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其含税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0,737,224.43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504,089,675.09元于2024年1月16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2、募投项目已累计投资数额、工程进度情况

  (1)针对公司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已累计投资数额、工程进度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拓普集团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作了详细披露,具体情况如以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上半年度)》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上半年度

  1、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2)针对公司2024年1月完成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已累计投资数额、工程进度情况,公司将在《拓普集团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时作详细披露。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1月,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程序,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029号)。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逐步投入募集资金,但因募集资金金额巨大且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新增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其中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到期前须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借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将新增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新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新增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新增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事项,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本次新增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新增不超过8亿元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3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19日 8 点 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育王山路268号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19日

  至2024年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以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以及方法具体如下: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具体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会议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须以2024年2月8日17:00前公司收到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为准)。在电子邮件或传真中须写明参会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并请说明“股东大会登记”。公司一律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2月19日 7:30-7:50

  现场登记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育王山路268号公司总部一楼大厅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最晚不迟于2024年2月19日7:50至现场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育王山路268号拓普集团总部董秘办

  联系电话:0574-8680 0850

  传真: 0574-5658 2851

  电子邮箱:tuopu@tuopu.com;gyc@tuopu.com

  邮政编码:315806

  (二)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13061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新增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 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基本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的期限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年1月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029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1月16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4,826,899.52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6,389,101.0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8,437,798.43元。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巨大且投入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前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5亿元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已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因此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新增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授权管理层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资金来源、投资期限、实施方式

  (一) 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二) 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三)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实施委托理财的相关法律文件。

  三、投资风险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因此投资风险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的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通过适度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五、监事会意见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新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新增20亿元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公司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拟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拓普集团本次拟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招商证券提请拓普集团注意:公司委托理财应具有很高的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委托理财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在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在此前提下,招商证券对公司新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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