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B83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通过期货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降低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的影响,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公司制定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公司也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关风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之翔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考虑到“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的前募资金已经使用完毕,资金缺口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进行解决,项目也基本完成建设,公司决定不再将上述两个项目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对本次发行方案中涉及的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拟对《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及《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拟对《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拟对《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拟对《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拟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14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的杠杆特征实现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公司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住所进行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境内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根据2024年生产经营预算和资本性支出预算,为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2024年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各类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7,000万元,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变更注册地址,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变更信息如下:
变更前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勤路西段6号,邮政编码:710201。
变更后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尚林路4288号,邮政编码:710018。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以及涉及条款编号同步调整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