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 公告编号:2024-011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2-22 B024版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该事项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同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之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1)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

  (2)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5)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6)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7)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告为公司第二次披露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666.95万元左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442.92万元左右;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14,769.19万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2,973.67万元左右;预计期末净资产为20,067.98万元左右。上述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 公告编号:2024-010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董事长陈剑波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泽川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海鹏、蒋笑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本版导读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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