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3-01 B076版 作者: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扩位简称:日经ETF,交易代码:51352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后续本基金将根据溢价率情况采取临时停牌等措施,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一日

  华夏智胜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

  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3月1日起调整华夏智胜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智胜新锐股票,A类基金份额代码:018728,C类基金份额代码:01872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2024年3月1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投资者于2024年3月1日可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华夏创业板中盘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创业板中盘200ETF发起式联接,基金代码:020837(A类)、020838(C类))的认购业务。

  投资者于2024年3月1日可在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ETF发起式联接(QDII),基金代码:020621(A类)、020622(C类))的认购业务。

  投资者于2024年3月1日可在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华夏中证智选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智选300成长创新策略ETF发起式联接,基金代码:020753(A类)、020754(C类))的认购业务。

  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上述基金的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投资者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公募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稳享增利6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主代码:015716)参与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的发行申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本次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2.53%根据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现将本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本版导读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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