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3-02 B029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14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尚未开始回购股份。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4 年2月2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1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上午9:15至3月1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3月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4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1、2、3均采取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提案1、2、3均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提案1、2、4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3月5日9:00一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云路22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4年3月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杜雅洁

  联系电话:021-50818086

  传真:021-50818008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云路22号

  邮编:200120

  电子邮箱:du.yajie@digiloong.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2

  2、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三,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上午9:15至2024年3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见投票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3、对于非累积投票,授权范围应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

  4、对于累积投票提案,授权范围应当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②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附件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本版导读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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