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暨董事长提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3-04 B002版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蓉科技”)收到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张景忠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3月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近期公司股票波动情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保障公司持续稳步发展,张景忠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股等。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股等。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调整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实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张景忠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张景忠先生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若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提议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张景忠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时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

本版导读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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