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6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暨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3-07 B029版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的辞职申请。陈友春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申请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炬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津贴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在李炬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前,陈友春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陈友春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友春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候选人简历:

  李炬,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于2023年6月获得了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深圳海关工作,先后担任深圳海关缉私局副科长、科长、处级干部,现任职于北京浩天(重庆)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事务工作。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李炬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炬先生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文件。李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8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孙公司常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孙公司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孙公司贵溪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孙公司厦门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孙公司诺德晟世新能源(江门)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孙公司青海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孙公司武汉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修订〈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修订〈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

  11、《关于修订〈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5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常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贵溪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厦门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诺德晟世新能源(江门)有限公司、青海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武汉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5,02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零。

  ● 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50.14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被担保人常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贵溪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24年3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孙公司常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常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2,700万元(敞口),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用于建设中创新航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贷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本公司子公司诺德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常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孙公司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敞口),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用于建设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及储能项目,其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贷款人民币500万(敞口),储能项目贷款人民币500万(敞口)。贷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本公司子公司诺德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孙公司贵溪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贵溪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720万元(敞口),贷款期限不超过9年,用于建设思立科(江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贷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本公司子公司诺德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贵溪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孙公司厦门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厦门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2,200万元(敞口),贷款期限不超过9年,用于建设中创新航新能源(厦门)有限公司二、三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二期项目贷款人民币1,000万(敞口),三期项目贷款人民币1,200万(敞口)。贷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本公司子公司诺德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孙公司诺德晟世新能源(江门)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诺德晟世新能源(江门)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敞口),贷款期限不超过9年,用于建设中创新航科技(江门)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贷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本公司子公司诺德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诺德晟世新能源(江门)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孙公司青海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青海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600万元(敞口),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用于建设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贷款人民币800万(敞口),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贷款人民币800万(敞口)。贷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本公司子公司诺德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青海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孙公司武汉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武汉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2,800万元(敞口),贷款期限不超过9年,用于建设中创新航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贷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本公司子公司诺德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常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11月2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2MAC41NQE0N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兆丰花苑5幢(一楼11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诺德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常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9,412.59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0,000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87.41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87.41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106.24%。

  截至2023年9月30日,常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5,510,390.09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637,265.74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6,875.65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26,288.24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102.30%。

  2、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8月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MABWP6H4X2

  住所:博罗县湖镇镇钓湖管理区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诺德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10,084,598.02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9,483.93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995,114.09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885.91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0.89%。

  截至2023年9月30日,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20,738,489.66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0,251,300.06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487,189.6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92,075.51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9.43%。

  3、贵溪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贵溪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3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81MACBWBRN3R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子慎路万和城C区5号楼1单元三层301-304室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诺德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3年9月30日,贵溪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1,100,002.02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101,465.41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63.39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463.39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100.13%。

  4、厦门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厦门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MAC4A0X585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45号413室之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诺德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3年9月30日,厦门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10,774,044.25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00,003.76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974,040.49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5,959.51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43%。

  5、诺德晟世新能源(江门)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晟世新能源(江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06月1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MACKUCMU9G

  住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新会大道中38号11座113(一址多照)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诺德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诺德晟世新能源(江门)有限公司未发生经营业务。

  6、青海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海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09月0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900MAC0639QXN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八一东路9号综合楼二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诺德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3年9月30日,青海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8,701,831.15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701,000.00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31.15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831.15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99.99%。

  7、武汉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04月0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MACEB15B6U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大桥村江郡华府5栋1-2层7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诺德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武汉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发生经营业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孙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常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孙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102.30%;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孙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49.43%;贵溪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孙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100.13%;厦门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孙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43%;诺德晟世新能源(江门)有限公司为公司孙公司,截至最近一期还未发生经营业务;青海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孙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99.99%;武汉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孙公司,截至最近一期还未发生经营业务。

  以上公司运作正常,不存在逾期债务。董事会认为上述孙公司申请该笔贷款主要为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被担保公司运作正常,不存在逾期债务,其申请该笔贷款主要为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5,02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50.14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79.90%,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59%。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7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2日 14点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2日

  至2024年3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7、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24年3月2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7:00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 8 号绿景红树湾壹号 A 座 16 层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00

  5、联系人:程楚楚

  联系电话:0755-88911333、0431-85161088

  6、电子邮箱:IR@ndgf.net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本版导读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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