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华润商业资产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3-14 B048版 作者:

  华夏华润商业资产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4年3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为华夏华润商业REIT,上市交易代码为180601。

  截至2024年3月13日,本次上市交易无限售安排的份额为191,641,397.00份。本基金上市首日以6.902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本基金非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扩位简称:日经ETF,交易代码:51352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后续本基金将根据溢价率情况采取临时停牌等措施,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华夏华润商业资产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做市商的

  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一一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自2024年3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为华夏华润商业资产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601)提供做市服务。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甬兴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4年3月14日起,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恒生通”,扩位简称“恒生ETF”,基金代码:513660,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甬兴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916-0666;

  甬兴证券网站:https://www.yongxingsec.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深交所ETF

  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4年3月14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申赎代办证券公司及对应基金

  投资者可自2024年3月14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各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状态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3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目前本基金处于开放期,本次开放期为2024年3月8日起至2024年4月8日(含当日),如有调整,请遵循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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