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众生药业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3-20 B056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生药业”)分别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3月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众生药业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2022年3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当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4年3月17日届满,后续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后确定公司及个人是否达到解锁要求,再根据相关规定对标的股票进行处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2022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7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17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70%。

  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分批解锁,第二个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满24个月后,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上述非交易过户股票总数(570.00万股)的30%。

  截至目前,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本期拟解锁1,7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后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要求及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注:上述“营业收入”为以母公司众生药业及子公司广东众生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益康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前景眼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众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合并范围的营业收入。

  上述“净利润”为扣除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以母公司众生药业及子公司广东众生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益康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前景眼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众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合并范围的净利润。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所有持有人对应该批次的持股计划份额取消,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对应批次全部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扣除该部分现金分红款(如有)后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额。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各考核等级对应的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二)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持有人只有在上一年度公司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对应的比例(N)。

  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计划解锁数量,剩余超出部分的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获得的资金归公司所有,公司在扣除该部分现金分红款(如有)后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额。

  后续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确定公司及个人是否达到本持股计划的解锁要求,再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标的股票进行处置。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六年,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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