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开展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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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开展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 优惠活动内容
二、 适用投资者范围
持有上述基金I类份额的投资者。
三、 优惠活动时间
自 2024年3月20日起,结束时间本公司届时将另行公告。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南方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2、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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