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中国电建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战略配售份额限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3-21 B067版 作者:

  一、公告基本信息

  二、限售投资者具体信息

  嘉实中国电建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持有的战略配售份额已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的要求办理完成限售业务,具体如下:

  (一)REITs场内份额限售

  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资产净

  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40个工作日、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对基金合同可能面临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进行提示。

  现就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嘉实H股50ETF(QDII)

  场内简称:H股ETF基金

  基金代码:159823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9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24年3月19日,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 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24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收益每三个月最少分配一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9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837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837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85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4年3月21日、3月22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致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致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05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2056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207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4年3月21日、3月22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版导读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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