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3-22 B076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16:0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4月8日(星期一)16: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20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特别说明:

  议案2为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其他议案均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

  四、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3日- 2024年4月3日 9:30- 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20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22317888

  传 真:0757-22317889

  电子邮箱:shunkongfazhan@sina.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20层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3039”,投票简称为“顺控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流通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拟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陈锦茂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若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陈锦茂先生简历

  陈锦茂,男,1971年8月出生,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5年8月-2019年9月,任佛山信而立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7月-2020年12月,2021年9月至今,任广东中企华正诚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负责人;2016年6月至今,任佛山市兴商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2020年4月至今,任井冈山信立城市更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陈锦茂先生目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外部董事、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广东顺铁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外部董事,除此以外,陈锦茂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1)《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人数8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海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陈锦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4-014)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本次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本次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本次对《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由董事会召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2024年4月8日(星期一)16时,会议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20层会议室。出席会议的人员为所有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该次股东大会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15)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本版导读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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