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惕假冒景顺长城基金APP
开展诈骗活动的声明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3-27 B146版 作者:

  尊敬的投资者:

  近期我司接到投资者举报,有不法分子利用“景顺总办”“景顺基金”等假冒我司名义的APP进行诈骗活动,以“退费”、“回款”为由诱骗用户下载假冒APP进行操作,借此骗取投资者的财产。该行为不仅对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带来极大伤害,也对景顺长城基金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更多投资者个人信息泄露及遭受财产损失,我司作出如下提示:

  1.我司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应用或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所谓的“退费”、“回款”操作,请广大用户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假冒我司APP进行所谓“退费”、“回款”操作。

  2.我司有且仅有一款名为“景顺长城基金”的APP,请广大投资者通过我司官网、APPStore、华为、荣耀、VIVO、OPPO、小米、应用宝等应用商店下载使用,切勿通过不明网址等非法渠道下载使用软件。所谓的“景顺总办”、“景顺基金”等名称的APP均属假冒,敬请大家务必警惕和甄别,切勿轻信及下载使用,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及财产损失。

  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唯一官方网址为http://www.igwfmc.com;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基金(应用市场搜索“景顺长城基金”下载);客户服务电话为400-8888-606、0755-82370688;客服邮箱为investor@igwfmc.com;微信号为igwfund(景顺长城基金)、love_fund(小景爱基金)。请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获取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管理的相关产品信息。我司绝不会以任何形式向用户索要银行卡密码等敏感信息,请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4. 投资者投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请务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和公告文件中指定的销售机构办理。

  5.若您遭遇了假冒APP的诈骗,请立即保存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假冒APP截图、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欢迎将相关情况反馈至我司客服电话(400-8888-606),我们将全力配合调查。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我司的支持与信任,让我们携手努力,警惕网络诈骗活动,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特此声明。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3月27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

  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景顺长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份额008822/ C类份额00882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6月18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2024年3月2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风险提示

  若截至2024年3月2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本基金将于该情形发生起的下一日进入清算程序并进行相应的公告揭示。如进入清算程序,届时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金证券

  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恒生消费,扩位证券简称:恒生消费ETF,基金代码:513970)、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技港股,扩位证券简称:港股科技50ETF,基金代码:513980)、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红利100,扩位证券简称:红利低波100ETF,基金代码:515100)、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景顺MSCI,扩位证券简称:MSCIA股ETF景顺,基金代码:512280)、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TMTETF,扩位证券简称:TMTETF,基金代码:512220)(以下简称“相应基金”)自2024年3月27日起,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1、销售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王凯伦

  电话:021-80234217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2024-03-2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