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3-29 B212版 作者:

  (上接B211版)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本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追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及有效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933,558.94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经办人员对通知存款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2月22日期间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履行内部程序的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追认。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40,239.56万元。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投入进度”项目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为实际使用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注4:沙文工业园三期项目生产线逐步投入使用。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沃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车财务按照协议为公司提供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车财务与公司均受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车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车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73064301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绪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30日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附楼1-5层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股权构成: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1.36%,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64%。

  历史沿革:中车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见银监复[2012]708号文件),于2012年11月成立。2016年更名为“中车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8月4日更换新《金融许可证》(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6H211000001),2017年2月28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名称和住所变更,2018年8月变更经营范围,2018年11月变更法定代表人,2021年2月2日变更经营范围,2022年2月25日变更股东名称和董事。2022年8月30日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22亿元增至32亿元人民币。2023年3月8日变更经营范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上述《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仍合法有效。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车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6,710,711,862.45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2,346,121,996.89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364,589,865.56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31,178,099.92元,净利润人民币224,900,232.81元,以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详见本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查询,中车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车财务与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按照协议为公司提供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存款服务

  存款利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以及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期限同种类存款的利率予以确定。

  (二)贷款服务

  贷款利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种类贷款规定的同期人民币市场报价利率(如有)以及参照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期限同种类贷款的利率予以确定。

  (三)其他金融服务

  中车财务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甲方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该类型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参照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水平。

  五、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车财务有限公司

  (二)合作原则

  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三)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以及甲方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限同种类存款的利率予以确定。

  (3)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在其存款限额内及时足额予以兑付。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应付甲方的存款与甲方在乙方的贷款(如有)进行抵销。

  2.贷款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风险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贷款服务。

  (2)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种类贷款规定的同期人民币市场报价利率(如有)以及参照甲方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限同种类贷款的利率予以确定。

  (3)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归还上述贷款业务产生相关债务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甲方应还乙方的债务与甲方在乙方的存款进行抵销。

  3. 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办理交易款项的收付;提供非融资性保函;办理委托贷款、债券承销;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资金结算与收付;办理即期结售汇、即期外汇买卖等。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甲方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该类型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参照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水平。

  (3)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四)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于乙方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2.贷款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由乙方获得的每日贷款余额(包括甲方应付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3.其他金融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截至有效期结束之日的服务费用将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

  (五)合同期限

  协议经甲方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六、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措施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关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对中车财务进行了风险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内控较为健全,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制定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控制公司在中车财务的金融业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中车财务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在确保公司经营资金正常使用的基础上,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中车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各项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中车财务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同时公司制定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金融业务风险,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财务及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中车财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车财务存款余额为人民币4800.03万元,未发生贷款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相关资质文件、《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我们认为,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合法有效,各项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其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对公司与其开展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内容、交易限额、合同期限等进行了约定,定价公允,在确保公司经营资金正常使用的基础上,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相关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事项。

  十、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沃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责任险方案具体如下:

  1、投保人: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期限:36个月(到期后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5、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7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费,选聘保险经纪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相关投保事宜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沃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召开时间: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15:00至16:00。

  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蔡志奇先生、总经理金焱先生、独立董事徐翔先生、董事会秘书赵峰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总法律顾问郑巍先生。

  参与方式:投资者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或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沃顿科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界面,依据提示,授权登录小程序,即可参与互动交流。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开展问题征集,提问通道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在“沃顿科技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上开放。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问题征集,同时公司诚挚邀请广大投资者在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与公司出席的董事、高管进行交流。

  特此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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