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02 B099版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五届第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航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6,175股,占公司总股本147,559,448股的比例为0.227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3746元/股,最低价为32.5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050.1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本版导读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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