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1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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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189版)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6、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23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潘金峰先生递交的辞呈,潘金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公司已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2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刘晓东先生、董事孙芸女士递交的辞呈。刘晓东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孙芸女士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公司已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朱保成先生、冯强先生、王锡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关于选举朱保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保成先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朱保成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朱保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关于选举冯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强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冯强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冯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关于选举王锡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锡平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王锡平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锡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保成先生,管理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北京世纪万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远大集团有限公司医药事业部投资并购部经理、首席会计师,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兼任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保成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强先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工程师。1998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科技园事业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总经理,京东方再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健康服务事业群Co-CEO,智慧医工业务董事长兼CEO。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人事官,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松彩创新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冯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975,7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锡平先生,大学本科,曾任南京瀚宇彩欣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历任公司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显示事业Co-CEO、首席采购官等职务。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显示器件及物联网创新业务中台负责人、京东方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王锡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852,4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1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4月26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8日
B股股东应在2024年4月18日(即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1、上述提案已经于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公告》、《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5、提案6、提案8、提案9、提案11、提案1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提案9、提案10、提案12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3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4月19日、4月22日,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转
联系人:黄晶、于含悦
电子邮件:huangjing-hq@boe.com.cn、yuhanyue@boe.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72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股 B股
委托有效期限: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一、提案13.00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委托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委托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应选人数为3位)
(3)委托人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其他议案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0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23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结合2024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对2024年度本公司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总金额为221,975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26,383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工作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董事长陈炎顺先生,董事高文宝先生、吴礼顺先生、叶枫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4、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将于2024年10月底消除,故以上相关数据为2024年1-10月数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北京亦庄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自2023年5月起不是本公司关联方,以上相关数据为2023年1-4月数据。
(四)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1)公司2023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市场需求低迷,公司业务调整,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2)公司2023年度与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受市场需求影响,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3)公司2023年度与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受市场需求影响,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4)公司2023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受市场需求影响,客户需求减少,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5)公司2023年度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化,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6)公司2023年度与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销售需求调整采购计划,实际交易未达成。
(7)公司2023年度与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项目进度及市场需求影响调整采购需求,对关联方的采购实际未达成。
(8)公司2023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租赁收入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租赁收入实际未达成。
(9)公司2023年度与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租赁收入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租赁收入实际未达成。
(10)公司 2023 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租赁支出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租赁支出实际未达成。
(11)公司2023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接受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根据项目进度调整劳务采购进度,实际交易未达成。
(12)公司2023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根据项目进度调整劳务采购进度,实际交易未达成。
(13)公司2023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14)公司2023年度与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15)公司2023年度与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16)公司2023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17)公司2023年度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18)公司2023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收入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存款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利息收入实际未达成。
(19)公司2023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支出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贷款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利息支出实际未达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注册资本:313,921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A区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3年9月30日,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251.69亿元、净资产2,476.07亿元、营业收入1,557.49亿元、净利润23.03亿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谢继琮
注册资本:2,173.91万美元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6号
经营范围:生产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液晶显示模组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塑料加工;开发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生产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体育用品、医疗器械I类、汽车配件、机器人、家用电器、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设备维修;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批发;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检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总资产77,017万元、净资产36,07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0,035万元,净利润2,267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注册资本:4,378,241.8502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本关联关系将于2024年10月消除,除此之外在其他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76,750亿元、净资产6,24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408亿元,净利润358亿元。此数据已经审计。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1、基本情况: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机构简介: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原中国律师事务中心)经司法部批准,1993年1月创建于北京,系特殊普通合伙。德恒全球员工2500人,其中律师1950人,注册会计师38人,专利代理人56人,仲裁员69人,拥有多国律师执照和证券业务、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破产管理人、境内外知识产权代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业务资质。德恒旗下有上海、广州、深圳、长春、天津、大连、长沙、武汉、沈阳、西安、济南、杭州、郑州、重庆、乌鲁木齐、福州、南京、成都、昆明、合肥、太原、苏州、珠海、温州、无锡、纽约、巴黎、海牙、布鲁塞尔、迪拜、芝加哥等37个国内外分支机构和法律顾问、公司证券、金融保险、并购重组、跨境投资、贸易救济、争议解决、竞争法、破产重整、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国际工程与项目融资、政府与公共服务等14个专业委员会与150个全球合作机构服务网络。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全球合伙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3年9月30日,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总资产53,389万元、净资产22,625万元、营业收入45,850万元,净利润22,126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上述关联方为公司产品的上、下游配套及相关企业,且与公司已具有多年的业务配套供应与采购交易关系。与上述关联方的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该等交易是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的业务具有独立性,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均坚持多家配套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依赖影响。
2、租赁业务:公司向关联企业出租厂房的价格,以公司所在区域厂房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3、接受劳务与提供劳务:公司向关联企业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各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能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材料;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公司可利用其销售平台,扩大销售渠道;租赁方面与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通过就近的房屋租赁、劳务交易可以降低关联双方的运营成本,双方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且对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以2023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对2024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原则,公平合理。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1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存量资金收益,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申请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170亿元人民币的中短期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的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一、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品种主要为低风险、中短期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预期收益率区间上限不低于央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水平。
2、业务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可以充分盘活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3、额度管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额度不超过170亿元人民币。
4、额度期限
额度有效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5、交易对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主要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信用良好的优质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购买其提供的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切实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按照《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对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审核、审批及日常监控程序,并定期向管理层进行汇报,以控制重大风险的发生。主要措施如下:
1、严格选择交易对手
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时,须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且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合作关系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明确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严格履行审批流程
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前,须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相应审核及审批,对需要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业务操作。
3、日常监管及汇报制度
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单位,须设立业务管理台账,加强定期跟踪及管理;集团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定期汇总有关资料,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运作及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操作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存量资金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合作方均为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风险相对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1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预计额度,用于为其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应担保。
二、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1、名称:京东方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09月19日
3、注册地点: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晨丰公路
4、法定代表人:蔡和勋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电子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
8、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2年、2023年数据已经审计。
10、经查询,京东方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二
1、名称: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9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233号
4、法定代表人:马静超
5、注册资本:380,45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分支机构1,经营场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469街秀禾问茶3号-175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义片区)(自主申报);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器件、电子器件、LED芯片设计、销售;分支机构2,经营场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551号;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器件、电子器件、LED芯片设计、销售;)
7、股权结构:
8、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2年、2023年数据已经审计。
10、经查询,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三
1、名称: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01月14日
3、注册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
4、法定代表人:宫起亮
5、注册资本:42,100万元
6、经营范围:晶体生长设备的开发;蓝宝石晶体的生长、加工、销售。LED蓝宝石衬底的研发、生产、销售;自有产品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其他须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按批准的内容和时限进行经营)。
7、股权结构:
8、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2年、2023年数据已经审计。
10、经查询,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四
1、名称:珠海华汇智造半导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02月28日
3、注册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华冠路45号1栋6层601-604室
4、法定代表人:佘晓敏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8、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2年、2023年数据已经审计。
10、经查询,珠海华汇智造半导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事项已经华灿光电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华灿光电股东大会审议。华灿光电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等对被担保公司进行审核,在履行其审议程序后可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金额为629亿元(含本次担保预计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59%;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1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1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3年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取整所致
(二)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2023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739,098万元,其中2022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828,032万元,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36,104万元,转回215,808万元,转销309,633万元,因汇率变动影响403万元,2023年度公司存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合计为89,337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根据历史经验,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分组情况如下:
a.信用风险较高的客户
b.信用风险中等的客户
c.信用风险较低的客户
(2)其他应收款分组情况如下:
a.信用风险较高的款项
b.信用风险中等的款项
c.信用风险较低的款项
(3)应收票据分组情况如下:
a. 银行承兑汇票
b. 商业承兑汇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存货,本集团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
(1)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若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的迹象,则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2)对于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下转B19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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