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03 B013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的通知,获悉旭昇投资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特作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中,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因此不能确定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分红等。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所质押的股份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6.旭昇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该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相关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本版导读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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