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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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39版)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授信总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9,900万元,具体如下:
以上额度内的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保理、超短贷等金融工具,实际使用额度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在上述额度内使用各金融机构信用额度,除以公司或子公司资产抵押担保方式外,可采用公司或子公司互相提供信用担保、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等担保方式。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经批准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处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事宜。
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裕”)、控股子公司江苏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特”)。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2024 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8万元,子公司之间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245万元,子公司对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42,64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江苏北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9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北特担保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且该额度不得调剂)。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合作银行或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定区华亭镇高石路(北新村内)(一照多址企业)
法定代表人:靳坤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35,873.0089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6月21日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的加工、制造,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汽车空调和压缩机(除特种设备),汽车空调系统及其配件、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转向系统零部件、电机轴、输入轴、输出轴、高精度汽车转向零部件的生产。
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上海光裕
公司名称: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兴文路1388号
法定代表人:靳晓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3,140.32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8月6日
经营范围:汽车空调和压缩机(除特种设备)的生产,汽车空调系统及其配件、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仅为子公司单体报表。
(三)江苏北特
公司名称:江苏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昌路63号
法定代表人:靳晓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8日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零部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通用机械及配件的制造、加工及销售。
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告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未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方系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7,008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3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金额,指任一时点总额度,含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可提升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金额,指任一时点总额度,含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理财方式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手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工作。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
2、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7)2022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445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211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3684亿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7家,主要行业涉及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人员13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注:以上信息系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注:以上信息系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注:以上信息系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不含税金额1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总体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化较小。
2024年度审计服务收费将根据2024年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洽谈具体审计费用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基于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基础上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1,934.62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增加1,633.63万元,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解释第16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业务发展和客户情况的不断变化,公司近年来在对应收账款风险管理能力不断加强,公司综合评估了应收账款的构成及风险性,并参考同行业同业务板块的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了复核,结合目前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公司拟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1)同行业预计损失率情况
变更前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对比如下:
如上表所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应收账款1年以内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相对较为谨慎。
(2)公司业务及客户分布发生改变
公司在汽车零部件行业深耕多年, 作为汽车行业二级供应商,客户多为全球汽车零部件知名企业,随着近年来在新业务板块的布局,公司新增业务多以一级供应商形式为整车企业服务,且新增业务中主要客户为著名整车企业集团,客户信用良好,资金实力强,同时公司一直秉承在严格控制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前提下与客户开展深化合作,客户风险管理措施逐年提升,对逾期应收款项的回收力度不断加强,应收账款质量不断优化,应收账款到期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小。
(3)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稳健且近年回款情况不断改善
尽管近几年公司销售规模在稳步扩大,但伴随着公司对于客户信用管理的重视及管控力度不断加强,以及新增业务及客户的分布结构有所变化,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持续下降,应收账款流动性显著改善,整体账龄逾期及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低,到期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小。
综上所述,为了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坏账损失情况,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以便于报表使用者的阅读和理解,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运营状况的预测,并参考可比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对应收账款账龄1年以内(含1年)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2月31日起开始执行。
(三)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1、会计政策变更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拟对账龄为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做出变更,变更前后,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详见下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具体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除上述变动项目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2、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的假设分析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各年净利润及净资产影响分别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是公司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前提下做出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3166号)。报告认为:北特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允反映了北特科技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本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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