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08 B049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4月1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泓垣盛”)《关于增加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增加临时议案《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泓垣盛持有公司股票51,429,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3%,上海泓垣盛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4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22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融盛商务中心1幢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提案1-1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或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1、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中提案1-10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上述议案中议案11、12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交所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方式

  ⑴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⑵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融盛商务中心1幢24楼2410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15000

  传真号码:0512-65073400

  4、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文其、陈洁

  联系电话:0512-65073528、0512-65073880

  传真:0512-65073400

  电子邮箱:jie.chen@szhssm.com.cn

  5、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增加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290”,投票简称:“禾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2.1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0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2024年4月3日14: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旭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谢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谢荟先生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通过后才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2024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拟补选吴海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谢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拟为:谢荟、吴亮、彭陈,由谢荟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拟为:彭陈、吴海峰、谢荟,由彭陈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拟为:闫艳、彭陈、郭宏斌,由闫艳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拟为:梁旭、闫艳、郭宏斌、吴亮,梁旭担任主任委员。

  本议案须经吴海峰先生的董事资格、谢荟先生独立董事资格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海峰,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复旦大学EMBA,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分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分行审批中心主任,广东南粤银行揭阳分行副行长,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2019年至今任复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吴海峰先生在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卢大光先生控股的复商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裁职务,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谢荟,男,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深交所董秘资格。2007年7月至2016年2月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赣州盛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1月至今任赣州德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版导读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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