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8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于2024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有董事丁晨、独立董事梁融共2人)。
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桃子女士主持。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所有权展期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投票及和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二)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4月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决议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拟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将审慎选择投资产品,为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具体实施部门严格筛选现金管理产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评估产品及其发行机构的收益率、安全性和流动性。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合理地预计可能产生的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同时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凯旋大厦(9号商业办公楼)1单元办公5002。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凯旋大厦(9号商业办公楼)1单元办公5002。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须于2024年4月24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邮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凯旋大厦(9号商业办公楼)1单元办公5002。(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35;电话:0755-83139666;邮件:stock@sz002141.com。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秋萍 电话:0769-22088897 邮件:stock@sz002141.com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凯旋大厦(9号商业办公楼)1单元办公5002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1
2.投票简称:贤丰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0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所有权展期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前期情况概述
2021年8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贤丰控股”、“公司”或“甲方”)拟向晨熙实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下称“晨熙投资”、“乙方”)转让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科技工业园的四块宗地(201号、203号、205号、207号)及地上建筑物(下称“标的资产”),转让定价为含税14,200万元。
2022年8月,由于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土地历史原因问题导致暂时无法交割,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对资产交割的时间、付款方式、过渡期权益作出变更与安排。
2023年2月2日,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所有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由于永辉路201号工业厂房不动产权证在新旧证书换发过程中,珠海市国土资产部门对房屋建筑物面积调整减少367.28㎡,故双方对乙方权益补偿进行了补充约定:在永辉路201号工业厂房成功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之日起十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权益补偿款项576150元。
截止2024年2月12日,前述约定的资产交割期限已届满,因标的资产历史问题尚未解决,标的资产未能完成交割。
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8月14日、2022年8月18日、2022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所有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所有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本次展期交易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如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割,乙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或者豁免甲方的违约行为后继续履行,如乙方选择解除合同则甲方需承担转让价款20%的违约金(金额为284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所有权展期交易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利益,在乙方同意豁免公司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展期进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展期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展期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同意豁免甲方之未按期完成标的资产交割的违约责任。
2.将标的资产的最晚交割完成日期(指最后一块宗地的交割完成日期)延后12个月,即从2024年2月12日延至2025年2月11日。
3.双方配合办理完成合并宗地(205号、207号宗地)的过户登记手续(以出证为准)后,双方才根据约定启动203号宗地的过户登记手续;在办理完成203号宗地过户登记手续后,双方才根据约定启动201号宗地的过户登记手续。
4.在第三条约定的过户登记办理顺序下,双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准备好合并宗地的过户登记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满足受理条件后,甲方通知乙方付款,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并宗地的转让款(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2840万元等额冲抵转让款),双方在转让价款支付后的2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过户申请。每办理完成一块宗地的过户登记手续,双方应于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准备好下一块宗地的过户登记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满足受理条件后,甲方通知乙方付款,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该转让款,双方在转让价款支付后的2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过户申请。
5.在乙方支付相应转让价款至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否则应就乙方已支付的相应转让价款支付资金占用费。每月资金占用费=乙方已支付转让款项/14200万元*甲方每月实际租金收益(指扣除税费之后的不含税金额),“乙方已支付转让款项”指已支付但未交割资产对应的转让款项,已交割资产对应的转让款项不再计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月支付,当天数不足月时按当月实际发生天数计算。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之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四、报备文件
i. 董事会决议;
ii.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