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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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54版)
2、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业务,相关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与公司主营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需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原则。
3、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和期限
公司自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
4、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
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不允许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
二、审议程序
1、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1、市场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价格变动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应对措施:①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②通过银行专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通过甄选比较选择风险可控、交易简便的品种;③当汇率发生宽幅波动且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潜在亏损时,公司将积极寻求展期等风险对冲产品,严格控制市场波动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应对措施:①公司制定了《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保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②做好交易对手管理,充分了解交易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团队能力、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③内部专人负责,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行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应对措施:①采取提前预留一定的付款宽限期;②与客户沟通积极催收货款,确保货款如期收回,如果客户确实无法按期付款,公司将协调其他客户回款妥善安排交割资金;③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延期交割。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开展适量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使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能适当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4一019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内行使具体决策权。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使公司效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
4.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6.现金管理的实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产品的购买事宜。
7.其他说明: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投资的范围、责任部门、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具体操作事宜,提出具体产品的购买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财务总监的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根据影响程度第一时间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根据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或临时公告中披露产品购买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满足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外,产生了部分短期闲置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投资者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4一024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3年度支付给立信审计费为130万元。基于立信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志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子霏
该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颖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2024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能按照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4一026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含)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含)1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7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晚间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一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支付的资金总额已高于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具备结束本次回购的条件。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提前结束本次回购,将原计划用于出售的9,916,000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露了《关于首次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2024-010); 以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916,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2 %,最高成交价为5.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9.5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实施完毕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差异的说明
除前述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外,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股份回购完成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9,916,000股,加上前次回购的7,706,100股,两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622,1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上述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9,91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2%。两次累计回购股份17,622,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5%,全部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7,7673,641股变更为560,051,54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4一017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4年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欣”)、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凯喜雅”)、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茂进出口”)发生总金额不超过11,260万元的关联交易,2023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471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4年度,本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鸿
注册资本:33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东方路877号11楼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海嘉欣总资产3,685.16万元,净资产1,870.2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16.91万元,净利润544.37万元(以上数据经上海智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嘉欣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49%,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徐鸿先生担任上海嘉欣董事长,因此公司与上海嘉欣构成关联方。
(二)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体育场路105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凯喜雅总资产621,881万元,净资产208,53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7,750万元,净利润10,3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凯喜雅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凯喜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喜雅控股”)间接持有公司92,490,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凯喜雅控股的控股股东。公司副董事长张国强先生担任凯喜雅及凯喜雅控股董事长兼总经理,因此公司与凯喜雅构成关联方。
(三)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鸿
注册资本:1868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兴路999号401-701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银茂进出口总资产10,446.20万元,净资产2,859.6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340.61万元,净利润382.88万元(以上数据经嘉兴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茂进出口为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银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徐鸿先生在银茂进出口担任董事长,因此公司与银茂进出口构成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料和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和产品等方面的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本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发生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鸿、张国强对此议案的部分子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4一014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本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87,454,883.9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745,488.39元,减去2023年实施现金红利分配142,491,885.25元,加上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448,052,529.89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74,270,040.15元。
鉴于公司前期实施了股份回购事项,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77,673,64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560,051,541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68,015,462.3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保持每 10 股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二、 董事会审议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 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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