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吴远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吴远先生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1的0.005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为截至2024年4月11日总股本数。)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财务总监吴远先生。
2、本次增持实施前,吴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9,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6%;通过深圳视界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3,2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3,0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2%。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吴远先生因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获得公司股份25,504股,于2023年8月8日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4、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吴远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情况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目的:吴远先生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实施本次增持。
2、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4、本次增持的数量及比例: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吴远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吴远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