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17 B015版 作者:

  (上接B14版)

  3.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柳小杰、彭捷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 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 为提高财务支付效率,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可开立网银。乙方按照甲方线下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相符,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甲方以网银方式操作付款过程中,乙方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的要素是否齐全。

  8. 甲方二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9.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15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1.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2.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3.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03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38.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3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54.8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00.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54.5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3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加总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2,754.50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80,822.15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平安电工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11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书面及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丁雄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按时达到规划使用状态。本次提供借款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10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9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协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按时达到规划使用状态。本次提供借款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于2024年3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因此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拟提请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本版导读

2024-04-1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