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4月27日-2025年4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一、 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评估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丹桂路835号(中国建设银行上海丹桂路支行)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83,52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263,575股,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2,256,425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士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7、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5、7、8、9、10、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5、6、7、8、9、10、17已经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议案8、9、10、12的关联股东钜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郑文昌已回避表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参与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达辉(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倢欣、杨政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9月23日至2024年3月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7名激励对象及相关人员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上述7名激励对象及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系正常交易行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时间、具体方案、考核指标等相关信息,不存在知情后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