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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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119版)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变更通知分别于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2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邰志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博汇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在充分考虑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未来经营情况的展望,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编制。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也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薪酬考核相关制度规定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转增比例:每股转增0.41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简要原因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盈利,同时,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因素,2023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316.82万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1,818,712.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1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3,288,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0,088,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盈利,同时,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因素,2023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也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需要、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200,000股,发行价为28.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534,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0,966,530.1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7,567,469.81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6月9日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0350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9,779,777.46元,其中: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21,502.37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9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7月1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博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9月完成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产品升级与研发测试展示能力提升项目”“市场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989.68万元(实际结余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8,049.2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后续由公司直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汇科技公司《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博汇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博汇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部分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理财收益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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