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20 B107版 作者:

  (上接B106版)

  6、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7、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的审计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审计工作量等情况协商确定。

  详细内容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0、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中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薪酬及年度绩效奖励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及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同意票数占非关联董事总票数的100%。董事沈淦荣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津贴均为8万元/人/年(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同意票数占非关联董事总票数的100%。独立董事冯耀荣、张莉、初宜红回避表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沈淦荣先生为金洲集团股东并担任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金洲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沈淦荣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署〈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及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4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同时另一股东沙钢南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600万元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及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全文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借贷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计划2024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贷款(含现有短期借款余额),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上述议案第2项至第4项、第6项、第8项、第11项至第14项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

  (七)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4年5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公司股东沈淦荣先生将回避《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一项《关于公司与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余股东对本议案表决的委托,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浔大道3555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其中,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及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 8: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浔大道3555号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5月13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浔大道3555号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3000,信函请注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叶莉

  联系部门: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2-2061996

  联系传真:0572-2065280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浔大道3555号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3 投票简称:“金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1):授权委托书(格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洲管道”)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4月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监事会于2024年04月18日下午14:00在江苏张家港沙洲湖宾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摘要: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4,318.42万元,比上年同期608,903.45万元下降5.68%;实现利润总额37,061.00万元,比上年同期29,527.56万元,同比上升25.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77.92万元,比上年同期23,542.30万元,同比上升20.54%;基本每股收益0.55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0,535,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1,232,131.2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5、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16号准则解释”的规定,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过前期调查、综合评估和慎重考虑,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8、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及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的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本版导读

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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