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项目
延期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20 B166版 作者:

  (上接B165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9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4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879,2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00,278,290.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8,600,909.2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20日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46号”《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并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和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公司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虽然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等各种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除上述风险外,投资风险还包括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软件,并将“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进行延期。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9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4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879,2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00,278,290.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8,600,909.2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20日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46号”《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三、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软件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软件调整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所选设备及软件符合当时市场需求,随着近年来AI技术的快速发展,公司陆续推出多款基于AI技术检测设备,公司的AI检测设备更能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该产品也逐渐成为公司的核心产品之一。公司原计划购置设备目前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现调整上述募投项目的部分设备。本次调整不会影响本募投项目的最终产品和应用领域,且能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亦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的变更。此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

  公司计划通过建设“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加大产业化投入,持续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完善研发中心平台建设,使公司在研发效率上持续保持活力,进一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截至目前,上述募投项目已完成了厂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实施期间,下游市场潜在客户的需求存在变化,公司需根据变化对部分设备进行相应调整,出于谨慎考虑,公司放缓了投资建设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为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延期。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与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合理的战略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厂房和基础建设已完成并可满足目前产能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和增强公司运营资金实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调整“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部分设备并将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项目延期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5次,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8次(涉及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贤武、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闵志强,均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其从业经历如下:

  项目合伙人:杨贤武,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3家、复核1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也,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控负责人:闵志强,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2家、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贤武、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闵志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和分析论证,认为其具备胜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钱曙光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桂杰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陆“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3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无需审议。

  上述提案中,提案12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一11:00时,下午2:00一5:00时;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现场登记、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5月22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4、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30号四楼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桂杰

  电话:0512-67630197

  传真:0512-67200166

  邮编:215024

  邮箱:dongmiban@rongcheer.com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60”,投票简称为“荣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召开的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件3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本版导读

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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