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23 B091版 作者:

  (上接B90版)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继续聘请上会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股份”、“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237,7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86元,募集资金总额749,999,999.6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6,999,999.9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已收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转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32,999,999.65元,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944,375.2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31,055,624.42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1078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情况下,拟将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目前国内食品配料行业进入深刻调整期,同质化竞争突出,比照“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实施前相关募投项目的论证时,所处客观环境已经发生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投入成本增加;同时,受行业整体景气度不佳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也由2021年的33.45亿元逐年滑落至2023年的27.83亿元。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虽然公司在项目前期已经过了大量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多重因素影响,尤其在项目专用先进生产设备采购方面,从设备询价、签订意向、下单采购、安装指导等方面受阻严重,致使自动化设备交货周期拉长,造成后续的工程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安排及试样调机等工作的周期与时长均较原计划延缓。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无法按时完成既定的相关工作,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因此,基于谨慎性考虑,并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决定继续实施项目,具体论证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爱普股份以“为国内食品市场消费升级、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为战略发展目标。自公司上市以来,在原“香料、香精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食品配料经销”之外,爱普股份利用其行业地位和技术优势,积极布局食品配料生产制造,初步形成了与香精香料共同发展的双主业格局。公司通过继续实施募投项目的建设,将大大加快香精香料和食品配料双主业经营的格局,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上海申舜食品有限公司作为爱普香料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系本次“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主要实施单位,是爱普香料集团深耕食品配料的重要基地,是爱普股份作为中国行业领先品牌的战略高地。为了不断提升香料香精及食品配料的行业地位,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建设国际先进的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引领中国食品配料行业的发展,改善当前我国食品配料产品生产技术落后、产品结构单一、产品质量不高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将极大的提升公司在食品配料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并对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起到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

  1、公司具有良好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工艺水平

  公司已在食品配料研发制造领域积累了较强的研发能力和较高的技术工艺水平。建有综合研发实验室、冷冻饮品应用实验室。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生产配方和工艺,且具有一定的不可复制性。同时,不断引进国外研发设备及主要生产设备,凭借多年积累掌握的制造工艺经验在国内定制辅助设备,持续改进生产工艺;并外聘技术专家,通过培训和实践结合,培养了一批技术水平过硬的研发人员,大大增强了技术团队的综合实力。

  2、公司具备长期的质量控制、食品安全管控经验

  爱普股份主要从事香料、香精和食品配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母公司和相关子公司均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HACCP(或FSSC)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并持有相应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操作程序和监控制度,对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出入库进行标签管理,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过程和产品的测量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等质量保障程序,以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具备较为丰富的管控经验。自成立以来,公司没有发生重大的产品质量事故。

  3、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能够消化募投项目产能

  食品配料是生产食品饮料的主要原辅料,而食用香精属于画龙点睛的材料,公司通过发挥调香师、应用工程师、应用技术服务人员和销售人员的协同优势,为客户提供从食用香精到食品配料一体化的产品供应和食品制造解决方案,以服务“渗透”推动产品销售,大大增强了市场开拓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公司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并通过一体化销售,逐步实现从单一品类销售到多品种同步销售的局面,为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积累了经验和客户资源。

  (三)预计收益

  本项目预计收益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投资利润率19.09%,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98年。

  (四)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 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 进度进行合理安排。

  五、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77号北上海大酒店3F宴会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00、10.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01、9.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魏中浩先生、徐耀忠先生、上海轶乐实业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如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登记地点,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一2024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3: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叶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21-66523100转证券事务部

  传真:021-66523212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 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0436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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