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第十二期运作期实际
年化收益率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23 B004版 作者:

  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十二期运作期为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4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

  本基金已于2024年4月19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91天。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期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化费率为0.00%,本期A类基金份额运作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105%;本期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化费率为0.00%,本期E类基金份额运作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342%。

  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第十二期运作期到期后进入第十三期运作期。第十二期运作期的赎回开放日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第十二期运作期持有A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柜台、网上直销和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到期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告中的实际年化收益率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嘉实稳荣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稳荣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374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374元 ;(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86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4年4月23日、4月24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版导读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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