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24 B023版 作者:

  (上接B22版)

  1、公司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购买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产品,同时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根据计划和经营需要及时赎回理财资金,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通过建立购买理财产品的台账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或情形,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公司投资风险;

  3、公司按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审批执行程序,同时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定期对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8.45%,货币资金余额为21.17亿元,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3.6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者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所涉及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2023年度公司董事的任职及考核情况,结合实际经营业绩,公司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10万元整/年(税前)。

  (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四)监事

  公司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不以监事职务领取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按其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三、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各位董事、监事在讨论及审议本人薪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和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二)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目的和交易金额: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制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不超过20,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含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美元、欧元等相关结算货币)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组合等相关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拓展国际业务合作,公司进出口业务占比较大,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导致的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组合等相关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含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美元、欧元等相关结算货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指定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协议等相关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实施。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公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和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确定汇价在前而实际外汇收支发生在后,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从而锁定当期结汇、售汇成本。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一种金融合约,外汇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外汇交易工具。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能够有效控制相关风险。

  (五)交易期限

  本次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20,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含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美元、欧元等相关结算货币)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组合等相关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指定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协议等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实施。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合法安全的原则,以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虽然远期结售汇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趋势与预期发生较大偏离的时候,远期结售汇锁定的汇率可能低于市场实时汇率,从而造成公司的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坏账,货款无法在预计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和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数额不能完全匹配从而导致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延期。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对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规范作出明确的要求,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和以公司正常经营生产为基础,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2、公司持续加强对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3、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不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4、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相关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公司将积极采取上述风险控制措施。因此,本次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类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相关项目。最终会计处理以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138,8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15.51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11.59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因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5.51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59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共计6名离职激励对象和因本激励计划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38,800股进行回购注销,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0%。本次申请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合计为212人,其中离职激励对象6人,对应回购数量为41,6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5人,对应回购数量合计33,600股,回购价格为15.51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1人,回购数量合计8,000股,回购价格为11.59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因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涉及的激励对象206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168人,回购数量合计873,700股,回购价格为15.51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38人,回购数量合计223,500股,回购价格为11.59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2年5月12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起至2022年5月21日止,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2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2年7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1.8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83人,授予价格15.94元/股。

  6、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已离职的7名激励对象(徐永生、张涛、石一锋、张乐、张容玮、应浙铭、徐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5.94元/股。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4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48.00万股,授予价格为12.02元/股。

  7、2023年6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41人,授予价格为12.02元/股。

  8、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激励对象共计99名,共计解除限售354,900股限制性股票。

  9、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已离职的5名激励对象(舒逢楠、单宗波、董佳丽、张磊、Johannes Gradwohl)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7,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离职激励对象舒逢楠、单宗波、董佳丽的回购数量合计为17,700股,回购价格为15.68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预留授予的离职激励对象张磊、Johannes Gradwohl的回购数量合计为20,000股,回购价格为11.76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

  10、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共计6名离职激励对象和因本激励计划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38,800股进行回购注销,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0%。本次申请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合计为212人,其中离职激励对象6人,对应回购数量为41,6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5人,对应回购数量合计33,600股,回购价格为15.51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1人,回购数量合计8,000股,回购价格为11.59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因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涉及的激励对象206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168人,回购数量合计873,700股,回购价格为15.51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38人,回购数量合计223,500股,回购价格为11.59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5名激励对象(李健、丁正华、张亚军、冉辉、王文澜)及预留授予部分中1名激励对象(种小柏)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李健、丁正华、张亚军、冉辉、王文澜、种小柏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6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的相关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03,399.10万元,较2021年的营业收入增长15.06%,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080.92万元,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较2021年度的净利润下降30.69%,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未达成,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168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73,7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一类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7,200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第二类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36,500股限制性股票)按15.51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中38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3,500股限制性股票按11.59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38,8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12人调整为206人。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及数量调整

  1、调整事项

  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以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将早于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

  2、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根据以上公式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P=P0-V=15.94-0.26-0.17=15.5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P=P0-V=12.02-0.26-0.17=11.59元/股。

  综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离职激励对象合计6人,回购数量合计41,6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5人,回购数量合计33,600股,回购价格为15.51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人,回购数量合计8,000股,回购价格为11.59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

  因本激励计划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涉及的激励对象206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68人,回购数量合计873,700股,回购价格为15.51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38人,回购数量合计223,500股,回购价格为11.59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2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38,80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相关事项已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384,595,355股变更为383,456,55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84,595,355股变更为383,456,55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384,595,355元减少为383,456,555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合计6名激励对象离职,且本激励计划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138,800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律师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回购数量、回购注销原因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对本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报备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2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仁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胡仁昌、陆小健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9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孙宏亮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陆小健、吴迪增、孙宏亮、徐铭峰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4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陆小健、YU BIN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2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拟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所有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仁昌、陆小健已回避表决。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Wendao Intelligent Equipment Kft.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22,232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胡仁昌、陆小健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上述其他主要系与关联方发生厂房租赁、收取电费及部分零星工装等销售)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2024年,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上述其他主要系与关联方发生厂房租赁、收取电费及部分零星工装等销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MA2BG8AF68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莱盛路2号3栋

  法定代表人:潘永豹

  注册资本:1000万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0号

  经营范围:机器人、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立体仓库成套设备、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开发、生产、安装;机械自动化系统研发;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末总资产18,026.60万元,所有者权益3,574.9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794.36万元,净利润 505.0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昌控股”)为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闻道75%的股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先生持有捷昌控股53.00%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陆小健先生持有捷昌控股35.00%的股份,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认定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公司的判断,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二)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日显北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孙柏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家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末总资产7,747.33万元,所有者权益 3,573.8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2,575.42万元,净利润758.5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捷昌控股下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先生持有捷昌控股53.00%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陆小健先生持有捷昌控股35.00%的股份,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认定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公司的判断,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Wendao Intelligent Equipment Kft.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Wendao Intelligent Equipment Kft. (简称“匈牙利闻道”)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永豹

  注册资本:10,000欧元

  经营范围:机器人、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立体仓库成套设备、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开发、生产、安装;机械自动化系统研发;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出口。

  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末总资产65.18万元,所有者权益12.3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90.28万元,净利润9.2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匈牙利闻道是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在匈牙利的全资子公司,捷昌控股为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75%的股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先生持有捷昌控股53.00%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陆小健先生持有捷昌控股35.00%的股份,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认定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Wendao Intelligent Equipment Kft. 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公司的判断,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Wendao Intelligent Equipment Kft.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含税)不超过22,232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公司及子公司与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Wendao Intelligent Equipment Kft.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所需,公司及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的价格以市场价格

  为依据,由双方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来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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