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26 B228版 作者:

  (上接B227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分析,预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20%。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德明先生、张贞智先生、蒋元海先生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所做的评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资质方面合规有效,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资质方面合规有效,立信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能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度年报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综合考虑公司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暂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599,074,678股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0股后599,074,678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9,953,733.90元。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19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30号三和管桩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同日公司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 2024年5月15日 9:30- 15:00。

  3、登记地点: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永恒

  联系电话:0760-28189998

  传 真:0760-28203642

  电子邮箱:shgz@sanhepile.com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30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3037”,投票简称为“三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是否具有表决权:是□ 否□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维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计672,957.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09.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49.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分析,预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20%。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暂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599,074,678股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0股后599,074,678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9,953,733.90元。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95,238,09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 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7.50元,坐扣保荐、承销及其他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11,499,999.9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88,499,997.52元,已由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8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会计师鉴证服务费及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人民币3,186,954.0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5,313,043.47元。

  2023年8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64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542,196,417.4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文件等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628.61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910,437.10元。

  截至2023年8月14日,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额为2,628.6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事项中预先支付发行费用910,437.10元及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2,628.61万元,已经全部置换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3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的议案额度,且于2023年12月27日转至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非募集资金专户“643157743262”银行账户中。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其中“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4026期产品”暂存于理财账户中,余额为人民币10,019,282.96元。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42,196,417.40元(未包括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300,000,000.00元),其中532,177,134.44元以活期(协定存款利率上浮)形式存放于监管账户,另10,019,282.96元存放于募集理财账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的资金账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应收款项、部分存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按照简化模型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遵循单项和组合法计提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

  (1)应收票据

  对于六大国有银行(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A股上市股份制银行(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票据,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外,不对该类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

  公司若干客户因自身各种不同原因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导致违约或拖欠货款,公司预计相关应收款项不能全部收回,因而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单项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同时,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除单项外的应收账款,以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

  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组合为基础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三)计提减值准备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有34,350,476.43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具体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34,350,476.43元,收回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21,931,170.34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3年度利润总额12,419,306.0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减少10,481,016.1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10,481,016.15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092,039.09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67,032,690.04元。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69,299,396.64元,减去2023年已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利65,498,755.79元及计提法定盈余公积6,703,269.00元,2023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76,189,410.94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25,993,164.74元,减去2023年已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利65,498,755.79元及按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703,269.00元,2023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20,823,829.99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0,823,829.99元。

  综合考虑公司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暂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599,074,678股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0股后599,074,678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9,953,733.90元。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或因回购股份库存股有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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