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26 B323版 作者:

  (上接B322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8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23年1-12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1.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55.8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751.2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5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329,75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5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08.6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449.3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278.23万元,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7,455.13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66.9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262.34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投资收益5,615.60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50.58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4,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262.34万元。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根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918.31万元,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918.31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996.3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2,960.81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投资收益238.26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27.99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2,491.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69.8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3月16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2020年4月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6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合肥分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变更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17日,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中国银行合肥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3月1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合肥分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徽商银行合肥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579,992.0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增值税)6,451,329.76元,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4,128,662.26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9,373.4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166.98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093号)。公司保荐机构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996.35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2136号)。公司保荐机构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2023年1-12月,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3年12月末,上述产品除第8、13、17、19、20、21项外均已到期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后,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将原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账户中存放的5,187.02万元、原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账户中存放的4,793.50万元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募集资金252.9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净收入)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泰禾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禾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4月25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泰禾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1235号);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1)为更有利于公司集中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布局,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距离公司总部更近的地块。由于该地块于2018年7月20日竞得,土地平整、规划等工作需要时间,对建设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3月。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将剩余金额9,980.52万元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设面积为13,200m2的研发中心,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研发设备和软件,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和研发水平。截至2021年4月15日止,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22.69万元,主要是购买研发设备及材料等支出,尚未开始研发中心的建设,其主要原因为:一方面,综合办公楼及厂房占用了绝大部分建设用地,剩余建设用地空间受限,不再适合建设研发楼;另一方面,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及降低研发成本等原因,慎重推进研发楼的建设,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对原有办公楼及车间进行改造等方式解决研发人员办公场所紧缺的问题。公司于2020年竞得464.19亩新建设用地,根据公司未来业务规划,该建设用地主要用于研发、制造高端智能装备产品,故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后,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从“安徽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玉兰大道”变更至新建设用地地址“安徽省肥西县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蓬莱路交口东南侧”,同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3月。该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近年受经济大环境及市场需求放缓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项目所涉及的建设施工、研发设备和软件采购等受到一定程度滞后影响,同时出于降低研发成本等方面的考虑,项目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暂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3月。

  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在国内建设9个营销、服务及展示中心,以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1年3月。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放缓了对营销网络布局、市场推广的进程,从而导致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因此,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2年3月。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3月,“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金额252.92万元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筑面积42,375m2的厂房,购置加工设备、试验检验设备及相关软件硬件,并配建相关公用辅助工程以及场区道路、绿化等总图运输工程。

  “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目前尚处于产品研发样机测试和客户拓展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效应。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体量、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动态变化,持续地适时地推动该项目的研发优化、市场开拓。此外,近年受客观环境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该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设备采购、物流运输等受到一定程度滞后影响,导致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放缓且晚于预期。为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3月。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1)“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结项,其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应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合计,系因转入“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金额中含有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所致。

  (3)“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均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1-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计划募集资金35,058.00万元,其中30,058.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含增值税)645.13万元,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412.87万元少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9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投资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 理财投资金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理财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现金流转,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为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由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情况

  本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占2023年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比例为17.31%。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且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二)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中低风险产品,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等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从而影响收益。

  (二)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五、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0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投资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理财投资金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 理财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进行现金管理目的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51.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注:①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后剩余金额合计9,980.52万元(含结项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理财收益及存放银行期间获得的利息净收入)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②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投项目的议案》,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金额252.92万元(含结项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及存放银行期间获得的利息净收入)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故上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数大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始拟投入金额。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5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329,75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5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08.6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449.3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计划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三)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不超过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二)投资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财务数据情况

  本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2023年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比例为60.58%。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且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二)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所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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