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26 B527版 作者: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5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仍然是向以银行为主的客户提供信贷风险业务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与服务,产品线主要是银行信贷管理系统、银行风险管理系统、商业智能与数据仓库、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系统。其他系统含监管报送领域、融资租赁领域、非银行资产管理领域等一系列解决方案。创新业务方面,征信大数据业务发展迅速,客户数量和订单数量快速增多,业务初具规模。

  公司通过招投标或协议销售方式获取项目。公司服务模式分为三种,一是根据客户需求在公司产品原型基础上定制化开发项目,二是按照人月计价模式提供开发服务,三是销售标准化产品和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介绍如下:(1)信贷管理系统是公司的核心产品,由众多独立应用产品组成,以数据完备性为基础、以流程管理及信贷风险防范为主线,经过十多年的技术积累沉淀和更新换代,已经成长为一套成熟、先进的金融管理系统,为公司带来稳定的业绩收入。(2)风险管理系统借鉴国内外先进银行在风险管理领域的成熟经验,融合多种风控手段,为客户及时识别、分析各类风险因素,在信用关系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帮助客户有效规避各种潜在风险。(3)数据仓库和商业智能系统是公司利用自身多年来在IT架构、业务环境和数据环境中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各金融机构提供的多层面数据分析服务,主要包括基础平台建设、报表系统、客户分析系统和绩效管理系统,满足金融机构各类数据上报、反馈、校验、查询等多样化需求。(4)征信及大数据服务体系主要指向客户提供企业征信类产品和大数据相关服务,用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营销获客、尽职调查、审查审批、风险预警、贷后决策等场景,辅助信贷风险管理自动化、智能化决策,公司近年来在征信及大数据服务体系持牌合规经营,持续创新研发,已经构建端到端生态体系(从数据资产生态端到场景赋能生态端),构建了一套从数据采集清洗加工、知识抽取、产品服务精细化金融大数据要素供应链体系,不断夯实数字化赋能底座能力,不仅为客户数字化转型持续赋能,也为公司解决方案和产品赋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因适用本政策产生的调整事项不影响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本版导读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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