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26 B688版 作者: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4033

  2024

  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4032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系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重大关联交易

  1.关于意向性收购四川九洲卫星导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的情况

  公司拟与原控股股东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九洲电器)签订意向性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九洲电器所持的四川九洲卫星导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的股权。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依据,待完成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确定转让价格后,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意向性收购四川九洲卫星导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截止报告期末,该事项无实质性进展。

  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九洲电器、上海塔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唐众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上海志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5日、2024年2月3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并依照法定程序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后续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1.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九洲电器有限公司(下称深九电器)及其全资子公司九洲(香港)多媒体有限公司已将合计持有的四川迪佳通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以4,642.5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九洲集团)。九洲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截至报告期末,该事项已完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1日、2024年2月3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三)子公司重大事项

  1.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清算的事项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九州科技)债务人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截止报告期末,该事项无实质进展。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2.关于控股子公司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九电器拟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分别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九洲卓能电气有限公司(下称卓能电气)30%股权、深圳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数字实验室)1.6%的股权。本次交易以评估报告为依据,其中卓能电气 30%的股权挂牌底价为590万元(最终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数字实验室1.6%的股权挂牌底价为827万元(最终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最终交易对手方和交易价格都将通过公开挂牌交易确定。挂牌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卓能电气、数字实验室的股权。截止报告期末,仅卓能电气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及备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5日、2024年1月16日、2024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控股子公司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保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睿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睿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保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睿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睿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杨保平

  2024年04月26日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专人、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董事长杨保平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程旗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名,董事长杨保平先生因公出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程旗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通讯表决董事2名,董事袁红、兰盈杰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4031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15至2024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259号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保平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程旗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14名,代表股份494,977,5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394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486,907,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0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12名,代表股份8,07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周敏律师、杨梓赪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4,977,5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4,977,5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4,977,5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4,977,5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94,861,5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1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的表决情况:同意7,9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26%;反对1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4,861,5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1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的表决情况:同意7,9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26%;反对1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敏、杨梓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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