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27 B289版 作者: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4-027

  2024

  第一季度报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3月,公司合并营业收入81,812.60万元,同比下降25.72%,其中经销业务收入58,229.57万元,同比下降15.01%,工程战略业务收入23,583.03万元,同比下降43.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3.50万元,同比增长39.63%。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10名股东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6,379,0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购买资产进展

  2024年1月30日,全资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智能家居”)取得了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共24个,蒙娜丽莎智能家居购买保利商业大厦物业资产交易事项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完成公告》。

  2、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4年1月31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2,743.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7%。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1,969.83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64.96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5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3、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投资”)于2024年3月4日与上海兴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橙科技”)签署《共青城远瞩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份额转让协议》,蒙娜丽莎投资拟以0元的价格受让兴橙科技持有的共青城远瞩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创投”)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受让后蒙娜丽莎投资将持有共青城创投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同时,蒙娜丽莎投资于2024年3月4日与专业投资机构共青城兴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共青城远瞩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蒙娜丽莎投资将持有共青城创投5.5556%的出资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萧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淑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富萍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萧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淑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富萍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 相应的会计政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莉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或“公司”)于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共4项,取得欧洲专利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1项,取得日本特许厅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1项,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发明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成果。专利的取得和应用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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