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公告编号:2024-015
2024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
2、合并利润表项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五星分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五星分公司〈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议案》,该事项于2023年6月12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就常州五星分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项与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协议,协议补偿总金额为11,700万元。2023年6月14日,公司与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了《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首笔补偿款项7000万元、2024年1月9日收到剩余补偿款项4700万元。
2、三井分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三井分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该事项于2023年11月14日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就常州三井分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项与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协议补偿总金额为9,992.99万元。2023年11月29日,公司与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签订了《常州市新北区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收到第一期补偿款项3,00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国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国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鹤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国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国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鹤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国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国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鹤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