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109版 作者:

  公司代码:605168 公司简称:三人行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该方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51,233,328.7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7.58%,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61.5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拟以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股,预计合计转增股本66,502,9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214,287,251 股。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数。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专业从事整合营销服务的综合型广告传媒企业,所处行业为广告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之“商务服务业”(L7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之“商务服务业”(L72);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创意设计服务”之“广告服务”。

  在政策层面,互联网广告迎来强监管。为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适应我国互联网广告业发展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对原《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创新监管规则,进一步细化互联网广告相关经营主体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强化监管措施,对新形势下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助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未来趋势方面,根据中研产业研究院《2023-2028年中国互联网广告行业发展分析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分析,互联网广告投放绝大部分行业呈现高速增长,头部行业依旧是核心投放来源。随着营销流量的见顶,传统互联网广告走向了存量竞争阶段。如何在营销中通过创新技术为用户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与服务,逐渐成为企业实现高质量经营增长的关键所在。

  在广告投放方面,最近两年许多企业开始强调“降本增效”,要求通过广告能够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今年这一趋势正变得更为明显,广告主的大量营销预算会向更强转化、更为高效的场景偏移,比如短视频、关键意见领袖(KOL)、私域营销等。与此同时,在用户消费决策方面,用户的搜索需求及其所带来的广告营销需求在回归,这一趋势越来越明显。

  当前AI大模型浪潮席卷全球,对包括数字营销在内的诸多行业产生深刻影响。AI技术正在深刻地影响和改变广告行业的运作方式,从提高用户体验到优化广告预算分配,再到推动行业整体的创新和转型。AI赋能业务的模式包括内部提质提效、构建标准化的AI工具、发展C端能力,以及以AI能力拓展新业务模式,如数字人、虚拟直播间等。未来,互联网广告发布的渠道和媒体资源将不断丰富,以满足不同广告主多样化、定制化的营销推广需求,未来互联网广告市场中头部媒体和中、长尾媒体平台均享有广阔的成长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整合营销服务的综合型广告传媒企业,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数字营销服务、场景活动服务和校园媒体营销服务,能够为客户多场景、广覆盖、高效率地传播营销信息,满足其全国范围内跨媒体、多渠道的品牌曝光和产品或服务推广的营销需求。

  数字营销服务是指公司针对客户在互联网媒体上的营销传播需求,为客户提供以创意策划、媒介策略、媒体资源采购、营销效果评估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化服务。公司数字营销服务按类别可以分为广告投放代理、广告方案策划与执行两类。

  场景活动服务是指在文艺赛事、节目、会展、路演以及会议、发布会或座谈会等各种场景活动中,为客户提供创意策划、文案撰写、场地租赁、物料采购、活动现场管理协调等专业化服务。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活动策划与执行经验,能够为客户设计出互动性、体验性及感染性较强的活动营销方案。通过在不同场景中植入客户品牌及产品服务信息,增强传播效果,满足广告主的品牌推广、产品营销等多样化营销需求;或者依托专业的会议组织及管理能力,圆满完成客户会议活动方案的执行工作,实现客户高标准的会议组织要求。

  校园媒体营销服务主要包括校园公告栏、运动场围栏等校园媒体资源运营,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创意策划等相关服务。公司构建了覆盖范围较为广泛的校园媒体网络,具有较强的校园媒体资源先发优势及规模优势。目前公司运营的校园媒体包括校园公告栏、校园运动场围栏,以及校园食堂餐桌桌贴、新生手册、校园内灯箱、车棚、休息座椅棚、候车亭等,覆盖了在校学生的课外活动、就餐及出行等多种场景,有能力满足客户在校园领域多场景传播营销信息的需求。数量众多、品类丰富、分布较为广泛的校园媒体网络是公司在校园媒体营销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公司在该领域已处于国内领先的市场竞争地位。

  (二)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包括销售模式和采购模式两部分。

  1、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的销售模式。公司具备专业的整合营销服务能力,以及线上线下广泛覆盖的媒体资源网络。在业务开拓过程中,公司能够深入发掘客户在数字营销、场景活动、校园媒体营销等领域中的不同营销需求,并通过部门间协作获取客户多种类型的营销业务机会,为客户提供整合营销服务,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与黏性。例如,公司为中国电信同时提供了数字营销服务、场景活动服务和校园媒体营销服务,为中国工商银行同时提供了数字营销服务和场景活动服务,为伊利集团同时提供了数字营销服务和校园媒体营销服务,能够满足客户在全国范围内跨媒体、多渠道的品牌曝光和产品推广的营销需求。

  2、采购模式

  对于数字营销服务及场景活动服务,公司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对于校园媒体营销服务,公司主要通过自建的方式取得自有媒体资源,并依据客户需求向其他供应商采购部分校园媒体资源。

  (1)数字营销服务

  公司数字营销服务的采购模式为以销定购,即根据客户的广告投放需求进行互联网媒体采购。公司主要通过商务洽谈的方式对外采购互联网媒体资源,主要包括字节跳动、腾讯、新浪、网易、爱奇艺等互联网媒体的视频贴片广告、创意中插广告、顶部通栏广告、画中画广告、擎天柱广告、信息流广告等多种形式广告资源。公司通常与供应商采取协商确定的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类型包括年度合作协议、项目协议、排期表及单项合同等。

  (2)场景活动服务

  公司场景活动服务主要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根据与客户协商确定的场景活动方案,按需采购专业服务、物料、场地租赁等内容。公司主要通过商务洽谈的方式租赁场地并对外采购。

  (3)校园媒体营销服务

  公司主要通过校园公告栏、运动场围栏等校园媒体开展校园媒体营销服务。此外,公司还向供应商采购相关广告图文印刷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8,354.32万元,同比下降6.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52,798.42万元,同比下降28.3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编号:2024-016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钱俊冬先生、崔蕾女士、王川先生及张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德寰先生、赛娜女士、张大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张大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并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无异议的审核结果。

  上述提名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一)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代秀菊女士及张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提名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出的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经民主推荐,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同股东代表监事任期。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钱俊冬先生,1980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2003年创立三人行并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全国青连常委、中国广告协会副会长、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曾荣获第六届中国青年创业奖、第十三届安徽省青年五四奖章、首届“西安市市长特别奖”;被评为陕西省优秀民营企业家、2012年全国就业创业优秀个人、陕西省十大杰出青年、中国上市公司年度创业先锋人物。

  崔蕾女士,1981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西安三人行信息通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现任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西安三人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橙色风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川先生,1977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在阳光卫视、北京广告有限公司、鹏远(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奥美世纪(北京)广告有限公司、北京泰弈传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职。2016年加入三人行,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张昊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陕西移动西安周至分公司、陕西移动西安长安分公司、陕西移动西安金花分公司、陕西移动西安分公司市场部任职。2016年加入三人行,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德寰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社会学学士、硕士、博士。现任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副院长,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市场与媒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学会社会学研究方法分会副理事长、中国新闻史学会传媒经济与管理研究委员会副理事长。

  赛娜女士,1982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

  张大志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大专学历。曾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合伙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代秀菊女士,1977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智存通科技(iQstor)北京有限公司、欧迪办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欧迪办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古琦时装(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益高亚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泛鹏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6年加入三人行,现任公司人事行政总监。

  张珊女士,1983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奥美世纪(北京)广告有限公司任职。2016年加入三人行,现任公司数字营销媒介运营部总监。

  四、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王蕾女士,1983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西安摩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北京艺泽润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任职。2011年加入三人行,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华北区总经理。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4-018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人行”、“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15,390股。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2年2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2月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3年8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后,公司积极推进激励计划的实施工作,但受市场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发生较大波动,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的192.641元/股(除权除息后88.84元/股)和121.688元/股(除权除息后82.41元/股)大幅下跌,且股价长期低迷,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前一日,收盘价为56.80元/股,跌幅分别为36.06%和31.08%,接近公司限制性股票锁定的授予价格42.96元/和42.92元/股(除权除息后),继续实施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激励对象意愿,经公司审慎决策综合考虑后决定终止实施以上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三、 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该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1)鉴于2022年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040 股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公司拟终止2022年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除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 4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59,350股。

  (3)鉴于公司拟终止2023年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4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51,000股。

  2.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2022年度利润分配,2022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42.96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2023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42.92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3.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及回购金额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回购款总额为 52,191,114.40元(暂不包括按相关约定应支付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回购日确认的利息额为准),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在回购注销期间若存在由公司代管的现金红利,公司将予以收回。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7,784,311股变更为146,568,92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五、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公司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管理办法》等规定,以上激励计划终止后即失去法律效力,所有与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应终止执行。公司承诺,自审议终止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董事会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法律法规变动除外。公司终止以上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

  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充分考虑行业、市场环境并结合同行业成功经验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择机考虑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已授出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4-010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2日(星期三) 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 至05月21日(星期二)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22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2日下午15:00-16:30

  (下转B110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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