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095版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4-022

  2024

  第一季度报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467.51万元,降低56.61%,主要系期末公司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901.36万元,增长63.38%,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备用金等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3.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203.68万元,降低33.0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4.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097.63万元,增长34.34%,主要系公司加强销售业务信控管理,使得预收合同款项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668.64万元,降低48.9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上年末计提的绩效工资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724.87万元,降低68.4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上年末应交增值税等所致。

  7.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55.02万元,降低36.02%,主要系公司按期偿还融资租赁款所致。

  8.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9.53万元,降低101.2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优化融资结构,减少短期借款等有息债务类融资使得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9.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97.34万元,增长130.28%,主要系公司作为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致。

  10.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24.26万元,降低95.80%,主要系公司持有的基金分配收益变动所致。

  11.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10.92万元,降低83.29%,报告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冲回较上年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8.66万元,降低105.14%,主要为公司合同资产余额及账龄结构变动对坏账的影响。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特别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10名股东中存在“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186,100股,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要求不纳入公司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付小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浩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付小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浩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小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对二级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对二级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茹婧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对二级参股公司

  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对二级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放弃对公司二级参股公司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电力”)的大股东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兴港电力68%股权享有的优先受让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1、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兴港电力的大股东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兴港电力68%股权,转让价格按经备案后的评估净值41,616.26万元,全资子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

  2、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3QD4XN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309

  法定代表人:付小东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02月25日

  经营期限:2016年02月25日至2066年02月24日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管理;电力供应;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能源管理;销售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力设施器材、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电子产品;工程勘察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兴港电力2%股权。

  (二)拟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96114214H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法定代表人:张振伟

  注册资本:166,321.72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06月17日

  经营期限:2014年06月17日至2044年06月16日

  经营范围:水、电、燃气、热力、通信、综合管廊、市政管养、加油(气)站、充电桩、垃圾发电、分布式能源、城市环卫、公共停车场、公用园区及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项目的开发、建设、租赁、运营及管理;经营电信业务。

  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南省财政厅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分别持有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7%和37%股权。

  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兴港电力68%股权。

  (三)拟购买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航空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DAF4WU14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号7号楼4层402号

  法定代表人:陈希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4年02月21日

  经营期限:2024年02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充电桩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南航空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持有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河南航空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所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0XK0M9Y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QB2栋

  法定代表人:张志昌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4日

  经营期限:2017年05月0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电气设备修理;规划设计管理;计量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销售代理;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运行效能评估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兴港电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股东情况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2月29日的《河南航空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收购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68%股权所涉及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豫永联评报字[2024]第008号)评估结果,兴港电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61,200.39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2月29日,河南航空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收购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兴港电力68%股权所涉及的兴港电力股东部分权益价值为41,616.26万元。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根据《公司法》和兴港电力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兴港电力的股东,享有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基于公司目前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等考虑,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放弃本次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如不放弃权利,需支付同等交易金额、履行相应股权出资义务及其他可能的股东义务。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不影响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对兴港电力的持股比例和权益,不会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放弃权利所涉标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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