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203版 作者:

  公司代码:603578 公司简称:三星新材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4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0,357,03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446,414.16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21%。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低温储藏设备用玻璃门体行业

  1、冷链设备的应用场景和需求不断拓展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制冷商电、家电产品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用和商用制冷电器的不断推广普及,带来了冷链设备和低温储藏设备的日渐普及和快速发展,冷链设备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利好相关配套企业。

  我国家用电器和商用电器龙头企业具有全球竞争力,海外收入逐步提升,随着玻璃门体所配套的冷柜、冰箱等终端电器产品出口海外,与国外产品一同参与竞争,玻璃门体的相关指标也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国内整个行业的生产水平、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同时随着国内饮料企业的蓬勃发展,也促进了较多饮料柜的市场需求。

  2、行业集中度日渐提升

  目前设备对节能化、个性化和智能化要求越来越高,国内规模较大的低温储藏设备行业厂商具有人才、技术、资金等全方面优势,市场份额持续提升。这类品牌家电企业对供应商也相应设置了较为严格的标准和审查,公司所处行业的生产企业虽数量较多,但大多数企业以中低端产品为主,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竞争较为激烈;而高性能、多功能、节能环保的中高端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则相对较少,这类玻璃门体生产企业逐渐成为行业内的优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位置。

  3、低温储藏设备向节能化、个性化、智能化趋势发展

  在节能化方面,要求设备玻璃门体更为节能,更多设备使用双层中空玻璃门体替代单层玻璃门体。设备玻璃门体面对消费者,承担形象和广告作用,需要越来越个性化和智能化,这一方面使得设备和玻璃门体的更换频率加快、个性化开发需求提升;另一方面也使得玻璃门体需要集成更多零部件和智能部件,如摄像头、感应、灯条、信号屏蔽等,这些都使得设备单台价格提升。

  (二)光伏玻璃行业

  1、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障了光伏玻璃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中国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光伏行业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大力发展的方向,全球光伏行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近年来,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并保持国际领先,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的数据,2023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216.88GW,同比增加148.1%,实现了飞跃式的发展。光伏玻璃是光伏组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辅材之一,在光伏组件规模扩张和乐观预期带动下,光伏玻璃需求快速增加,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3年光伏压延玻璃行业运行报告显示,2023年全年光伏压延玻璃累计产量2478.3万吨,同比增长54.3%。

  2、组件向轻量化、薄片化发展,双玻组件渗透率提升

  根据CPIA(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统计,目前,前盖板玻璃厚度主要有1.6mm、2.0mm和3.2mm,其中厚度为2.0mm的玻璃主要用于双玻组件。2023年,由于双玻组件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厚度2.0mm的前盖板玻璃市场占有率达到65.5%;而厚度 3.2mm 的前盖板玻璃市场占有率下降至32.5%。同时双玻组件在试用1.6mm厚度玻璃,2023 年其市场占有率有所提升,约占1.5%。随着组件向轻量化、双玻方向发展,在保证组件可靠性的前提下,盖板玻璃会向薄片化发展。

  2023年9月8日,公司增资收购国华金泰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从此拥有两个核心业务:低温储藏设备用玻璃门体业务和光伏玻璃业务。

  (一)低温储藏设备用玻璃门体业务

  公司的各类低温储藏设备用玻璃门体业务,直接客户主要为生产低温储藏设备的制冷商电、家电行业。公司拥有具有生产各类低温储藏设备用玻璃门体及深加工玻璃产品所需的各类设备及技术,采用直销模式,为客户配套供应各类饮料柜、酒柜、冷柜用的中空或单层玻璃门体及其他玻璃深加工制品。

  从玻璃原片到整个低温储藏设备用玻璃门体,需要多个环节的处理和加工,如切割、磨边、钢化、镀膜、丝印、中空合片等等。公司同时具备玻璃深加工如钢化、镀膜、丝印、中空合片等所需的技术积累和设备,公司也在积极探索新的玻璃深加工应用领域,进一步扩大业务发展空间。公司玻璃门体典型应用场景如下所示:

  (二)光伏玻璃业务

  公司拟以国华金泰为经营主体,向光伏玻璃等新能源应用领域拓展,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国华金泰投资建设的“4×1200吨/天光伏玻璃、年产500万吨高纯硅基新材料提纯项目”,以国内外超白砂和光伏玻璃市场需求为导向,自建石英砂选矿、提纯工程,打通上游超白砂和光伏玻璃产业链,并采用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确保生产出优质的超白压延光伏玻璃。

  国华金泰在项目上拥有原料、能源以及管理上的优势,以高起点、高质量进行光伏玻璃研发和生产,并通过项目所在地山东省兰陵县位于京津翼和长三角两大经济带中间位置区位优势以及交通便捷性,实现光伏玻璃业务销售的快速切入和客户供货的快速响应,保障公司光伏玻璃业务的快速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2亿元,同比增长16.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亿元,同比增长11.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9亿元,同比增长20.09%。

  (1)控制权发生变更

  2023年3月22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与金玺泰有限公司签订了《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公司与金玺泰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采用表决权放弃、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结合的方案完成本次控制权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签署〈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公告文件。

  2023年9月5日,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与金玺泰有限公司的股份协议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成,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变更为金玺泰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9)。

  (2)公司增资收购国华金泰80%股权

  报告期内,金银山先生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金泰”)为金银山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拟投资建设光伏玻璃及深加工业务生产线。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2023年9月8日,公司通过增资方式获得国华金泰80%股权,国华金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8日、2023年9月9日、2023年12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分别为临2023-038、临2023-050、临2023-099的公告。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 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4,680,42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2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过户价格为7.53元/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680,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0%。

  (4)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62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86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行披露,同时对《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6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更新后的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在艾德睿·莫干山铜官庄度假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发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写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星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资金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星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均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内部担任其他岗位职务的监事:按照其担任的岗位职务所对应的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发放和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岗位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津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事宜,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三星新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星新材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5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维持不变,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产品开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支出、科技研发投入及项目建设投资等。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6,019,233.2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7,727,974.17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0,357,03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446,414.16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2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维持不变,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 告 期 内,公 司 实 现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116,019,233.29元,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67,727,974.1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3,446,414.16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为各类低温储藏设备(冷藏柜、冷冻柜和冰箱等)配套的玻璃门体及深加工玻璃类产品,从最初的单纯追求美观、廉价,发展到目前兼具外观、功能、节能、环保等作用和因素,并根据最终用户的消费需求升级不断改进。公司需要通过不断增加研发投入,研制出符合客户需求的订单,同时,提高对下游知名企业的服务力度,采用定制化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下转B204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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