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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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233版)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本报告期末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变更的议案》, 由于个人原因,孙瑞鸿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孙瑞鸿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选举孙柏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同日,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卓建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上述事项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3年4月20日办理完成。
2、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5月22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51.9287万股限制性股票并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上述事项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3年12月13日办理完成。
3、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熊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上述事项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3年11月14日办理完成。
4、2023年6月29日,公司收到董事王斌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王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2023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补选陈国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事项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3年11月14日办理完成。
5、2023年10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欣贺国际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欣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巨富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81,0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6%。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欣贺国际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欣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巨富发展有限公司自愿承诺:自其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解禁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4月27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因公司派送股票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而增加的股份,承诺主体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股份减持实际所获得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同时,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卓建荣先生计划自2023年10月26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0 万元。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9日,卓建荣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4%,累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5,216,832元,前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6、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1月27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修订及新订相关议案及回购注销66,000股限制性股票并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3月29日完成。
7、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优化调整公司产业布局,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拍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2023G06,宗地面积 5,733.896 平方米)。2023年12月19日,公司以7,500万元竞得前述地块并签署《成交确认书》。截至2024年1月19日,公司已与出让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方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第四方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8、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回购注销3名已离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3名已离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9,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3月29日完成。
9、2024年1月31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高云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高云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10、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长孙柏豪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该增持计划尚在实施中。
11、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名已离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5,000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2024年3月20日,实际控制人孙氏家族成员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孙马宝玉女士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柏豪先生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由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和孙马宝玉女士,增加为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孙马宝玉女士和孙柏豪先生。截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孙氏家族成员通过欣贺国际有限公司、厦门欣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巨富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65.39%的股份,卓建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14%的股份,孙柏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孙氏家族成员合计控制公司65.56%的股份。
13、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2.8086万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柏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分析”、 “第四节 公司治理”及 “第六节 重要事项”的部分内容。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陈友梅先生、吴锦凤女士、梁晨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数据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361Z0333号确认,2023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135,223.9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23,163,292.03元,扣除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扣除已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后,2023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98,847,620.54元。
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承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因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根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若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29,844,69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0,000,000股后的419,844,698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6,564,280.54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交易对方孙瑞鸿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氏家族成员之一,孙氏家族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公司65.56%的股份;孙瑞鸿先生目前任公司董事职务,系公司关联自然人。交易对方瀰瀰服饰精品店的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高清泙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柏豪先生的母亲,瀰瀰服饰精品店系公司关联法人。交易对方美光环球有限公司董事及实际控制人孙瑞鸿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氏家族成员之一,美光环球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因此,关联董事孙柏豪先生、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0、审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内容。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的薪酬情况,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时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符合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2.8086万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并出具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2023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章程》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孙柏豪先生、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林宗圣先生、陈国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梁晨先生、陈瑞先生、杨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1、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结合国内上市公司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任期内的津贴标准为:(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林宗圣先生津贴标准为每年税前30万元人民币,发放方式实行按月发放。(3)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2万元人民币,发放方式均实行按月发放。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津贴情况,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点30分,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3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1、以上第1、8、9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通过。
2、议案13、14、15涉及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事项,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将分开进行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6人,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为2人。股东投票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以上第1、5-15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5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其他有关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汇报。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或护照、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3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3107822
传 真:0592-3130335
联 系 人:朱晓峰
5、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4、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6。
2、投票简称:欣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议案1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15.0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1、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3、议案13.00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4、议案14.00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5、议案15.00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朝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数据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相一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进行的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8、审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的薪酬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自身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因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符合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808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林朝南先生、陈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杨玥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4、审议《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国内上市公司监事整体津贴水平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津贴拟定方案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会主席每年税前10万元人民币,非职工代表监事每年税前8万元人民币,发放方式均实行按月发放。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所担任的岗位或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发放额外的监事津贴。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的津贴情况,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93.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887.39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1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0]361Z00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注:以上表格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含《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监管部门颁布的新规章制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以上表格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8,451.3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总部大楼(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95号鸿展大厦)、公司研发设计中心(厦门市湖里高新科技园区创新路604号地块)、公司同安生产及物流中心(同安区新民镇集安路258号)及终端门店,“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长“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并对“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7,327,021.4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1月8日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361Z0017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即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0,000.00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共计39,426.94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共计3,082.28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除经批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行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1、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净额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注2: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前述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下转B2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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